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2017年3月,被告人曹X等人商议在成都开设一家德州扑克俱乐部。2017年5月16日四川博丽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对外宣传称“恋蓉城竞技中心”。恋蓉城竞技中心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赛事消息,召集赌客以“德州扑克”的形式进行赌博。赌客名下积分用于参加赛事、兑换奖品、赌场消费,并可在赌客间交易,仅不能直接兑换为现金。营业期间,竞技中心通过购买在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10月11日期间收入金额共计793530元。
2、二审结果:原审判处曹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3、律师点评::1.原判对赌资金额认定有误,未扣除俱乐部的合法收入;2.曹X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在司法机关掌握曹X的主要犯罪事实前如实供述其罪行,应认定为自首;3.曹X到案后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构成立功。综上,请求二审法院对曹X从轻处罚。曹X的辩护人在二审审理期间提交了曹X平时表现良好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