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本案中,ZX的基本犯罪事实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人认为ZX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及微信零钱通账户转收资金,但未具体事实帮助他人转账的行为,在案证据也不足以证实转款金额、款项的流转情况等。ZX的行为不宜评价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对ZX的罪名予以了调整,最终判决Z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陈莉
发布者:陈莉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3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本案中,ZX的基本犯罪事实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人认为ZX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及微信零钱通账户转收资金,但未具体事实帮助他人转账的行为,在案证据也不足以证实转款金额、款项的流转情况等。ZX的行为不宜评价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对ZX的罪名予以了调整,最终判决Z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