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处于年轻而误入歧途加入卖淫团伙,其本身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在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向公诉机关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请求对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成功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随后,在阅卷后,辩护人再次与公诉机关沟通,认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且系初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请求公诉机关考虑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置了考验期,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最终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