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4月2日9时许,被告人魏XX在成都市金牛区XX处,因琐事与被害人陈XX发生纠纷,并用铁钩将被害人陈XX打伤,致其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陈XX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同日,被告人魏XX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6个月到1年有期徒刑。
二、裁判结果
被告人魏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三、律师点评
本案为典型的暴力型犯罪,但是伤情不重,仅为轻伤二级,刚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从办案经验分析,本案的关键的在于取得受害人谅解,通过辩护人的努力沟通,最终取得受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在法庭审理阶段提出,魏XX无前科,表现良好,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等。最终李XX成功获得缓刑,当天离开看守所。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