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大家好,我是秦律师,今天我给大家讲一讲,代理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该重点注意什么?
第一个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的时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你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有6个月的间隔期。另外,为了能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实现离婚的诉讼目的,原告至少要在一审判决后就开始同被告持续保持分居满一年,这样再去起诉,法院会判决离婚。
第二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你在这个离婚诉讼期间,要尽力做到亲自抚养小孩,或者至少让小孩同自己生活在一起。如果原告是男方,小孩是2周岁以下,那就等孩子再大一点再去起诉;如果孩子6至7岁,那就等孩子8岁左右再去起诉,要知道8周岁以上小孩随同父母生活的意愿对于法院判定抚养的权归属有时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第三个需要注意的是,合理规划诉讼离婚期间的财产收入和支出情况,毕竟在未判决离婚前,在此期间获得的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方面尤其需要注意。我们遇到过在诉讼离婚期间一方获得征收补偿利益或者获得遗产的案子,没有提前做好预案的话,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就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