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人咨询我,男方出轨了,要求男方签订净身出户的协议,要求,男方若是再犯,则男方放弃所有财产,净身出户。那么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家庭共同财产属于一方,另外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净身出户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针对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涉及人身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
依据相关司法实践,在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二、涉及财产约定的有效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可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净身出户”协议书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下,以财产分割为对象,不涉及人身等其他问题,即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