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归国疫情防控政策,被公司辞退是否合法?
3月16日,澳籍返京女子梁某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引发热议。而且,梁某在面对社区防疫人员和民警时态度蛮横,由此引发众怒。
3月17日晚间,拜耳中国发文表示,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梁某确为拜耳公司的员工,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其辞退。
事情至此并没有结束,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7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在此事件中,拜耳中国的处理收获无数好评,网友表示“大快人心”。那么,拜耳公司将辞退梁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答:首先,梁某的行为本身是否违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北京市防控小组制定的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在当前全民抗疫的环境下,梁某拒绝接受隔离且不戴口罩外出跑步行为属于拒绝隔离的违法行为。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梁某被发现后无理取闹的行为,还属于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
其次,拜耳中国辞退梁某是否合法。我们不妨在此对拜耳中国解除与梁某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进行分析:
1、梁某可能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均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拜耳中国根据上述条款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与梁某的劳动关系,可以对拜耳中国的规章制度进行反推,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形:(1)将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将员工影响企业社会声誉、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规定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3)其他涵盖梁某不当行为的条款。
2、梁某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拜耳中国作为一家制药集团,与医护工作密切相关,其员工虽不能以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身,但其本身也具有职业道德。特别是当前的大环境下,抗疫是重中之重,作为药企的一名员工,梁某欠缺卫生防疫意识,无视防疫规定。不仅拒绝执行在家隔离14天的规定,且在不做任何防护的情况下在居住区内运动,给周围人群造成严重健康隐患,漠视共居群体的健康权及生命权;且在事后面对管理方的过程中,态度恶劣、无丝毫悔意。梁某上述种种行为,都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虽然《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属于企业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但是《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因此,遵守职业道德也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3、梁某违反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与职业道德类似,比较抽象无形,拜耳中国作为全球知名药企,其企业文化根植于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具体的形式中,拜耳中国可以此为由辞退员工。这在实践中也有判例支持。
最后,事件至此应该是画上了句号。在疫情处于全球大流行的今天,我国仍然对全球华裔、华侨和留学生群体开放国门,这是祖国的大爱!而我们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共同战“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