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受精的孩子,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么?
答: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授精生育的子女越来越多。人工授精一般主要分为夫妻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两种。第一种情况下,毫无争议孩子是亲生的,只是基于主客观原因,夫妻采取了科学手段进行授精孕育。而第二种情况则存在较大争议,毕竟从医学角度讲,孩子与父亲可能不存在血缘关系。
我们仍旧是举一个例子来说:瑶瑶与大鹏结婚多年不曾生育,在一次体检中查出大鹏不能生育。瑶瑶便生出了人工授精的想法,经与大鹏协商一致后,二人前往医院的精子库进行精子匹配,并签订“人工授精申请”。后瑶瑶顺利怀孕。在瑶瑶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大鹏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半年后,瑶瑶顺利生下孩子。那么该人工授精的孩子,可以依法继承大鹏的遗产么?
根据司法中的公平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可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所以,大鹏与瑶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致协商决定进行人工授精,所以瑶瑶所怀的孩子应视为婚生子女。
其次,《民法总则》第13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大鹏生前和瑶瑶共同决定通过人工授精方法生子,并签订了“人工授精申请”,表明了大鹏承认其与孩子的父子关系,孩子一出生即确立其与大鹏、瑶瑶夫妇之间的亲子关系。因此,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孩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对大鹏遗产的继承权。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份额。《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在分割大鹏的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孩子保留其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