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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未出生的胎儿是继承人么?

发布者:常亮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906人看过

 父亲去世,未出生的胎儿是继承人么?

答:法律赋予每个人相应的权利能力,以保护其合法权益。法律意义的人称之为“自然人”,根据《民法总则》的界定,指自然出生后的人。因为出生的不确定性,胎儿能否享有相应的权利一直备受争议。那么,尚未出世的胎儿可以享有继承权,作为继承人么?

我们来说一个案例:小江与小唐历经爱情长跑后,结为夫妻。婚后4年,小江意外死亡,而此时小唐已身怀有孕。小江死亡之后遗留财产包括登记其名下的房产一套以及存款若干,现小江的母亲方某与小唐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小唐想要了解,肚子里的宝宝小小江能够继承小江的遗产吗?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胎儿的必留份制度,被继承人去世时遗留有未出生的胎儿,那么应由胎儿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但是,对于未出生胎儿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关键在于其娩出时是否为活体。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活体,之后死亡,则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小江的遗产继承开始于他死亡时。而此时,小小江已经存在但未出生。同时,根据《民法总则》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在继承方面,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继承人资格。

所以,小江死亡后,在未留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小江作为小江的遗腹子,与小唐、方某均属于小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那么,鉴于小小江尚未娩出,小唐作为母亲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好小小江的继承权呢?

第一,清点小江死亡后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及债务,对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进行分割,确定遗产的范围。

第二,可以与婆婆方某协商遗产分割,在不确定小小江娩出时是否是活体时,先为其保留遗产份额。
1、若小小江娩出时是活着的,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归其所有;
2、若小小江娩出时活着,但随后死亡,则由小小江的法定继承人小唐进行继承。因为刚出生,小小江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母亲小唐;
3、若小小江娩出时已死亡,那么先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由小唐和方某进行继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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