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亮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随母改嫁后,没有和继父生活在一起,能作为继父的继承人么?

发布者:常亮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1455人看过

随母改嫁后,没有和继父生活在一起,能作为继父的继承人么?

答:从一般社会生活常识来说,重组家庭后,因为再婚夫妻的婚姻关系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顺势形成了。但在法律上,继父母和继子女并不一定成为“一家人”。今天我们就来说说,随母改嫁后,如果没有和继父一起生活,能否作为继父的继承人呢?

还是用一个案例来引入:小张在父母离婚后就一直随母亲生活,直到母亲在他10岁那年改嫁老陈后,小张就一直在母亲原居处和姥姥一起生活,生活费由老陈支付。小张成年后,老陈便缠绵病榻,期间小张从未探望过。数月后老陈去世,留下遗产30万元。小张作为老陈的继子,能够继承老陈的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因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所以,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取决于其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法律上的抚养关系。

那么,抚养关系该如何认定呢?

1、不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婚姻法》或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形成抚养关系所需要的期限进行规定,究竟多长时间合适,该时间的计算能否适用中止、中断,一般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2、应该具备“物质上的帮助”、“情感上的交流”。实际生活中,继父母一般都会在经济上支助未成年继子女,但继子女如果没有和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也没有对其进行过生活、学习的照顾及培养,双方形成不了情感上的互动和交流,就达不到法律所要求的抚养形式的要求,一般不能认定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同时,一方出于道义的经济帮助并不能构成抚养事实。

3、不以继子女物质回报为条件。法律上的抚养关系一般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二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这种赡养不一定是物质的回报,也可以是继子女成年后仍和继父母进行生活和情感的交流互动。让继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愉悦与满足,是继子女对继父母一种更高层次的回报。

所以,就小张的情况来说:第一,老陈对小张构不成抚养。老陈从未与小张一起生活,两人缺乏共同生活和交流。老陈给小张生活费,更大程度是出于再婚而尽到的道德义务或经济帮助,而非抚养义务。第二,小张对老陈不构成赡养。小张从小没有和老陈有过多生活交际,在老陈生病后更是从未探望,没有精神上或物质上的赡养回报。他们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小张不是老陈的法定继承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