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16716个;从业人数5366.92万人;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422906元/人。同时行业资金密集、人员密集是其显著特征,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5年间,涉及建筑工程行业刑事案件共有16128件,涉及刑法罪名162个。加之错综复杂的工程发包市场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挂靠行为的普遍存在,无疑又进一步增加了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国家为应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通过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进而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修订后的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涉及三分之一条文,修改幅度较大。一方面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针对近年安全生产事故中所暴露的新问题做了针对性规定,并加大违法行为成本、大幅提高违法惩罚力度。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6个基层检察院率先部署了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的试点工作;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发布《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标志着改革步入了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对建筑施工企业搭建安全生产合规体系有着怎样的作用?安全生产合规体系审查该如何进行?从哪些方面入手争取刑事合规不起诉?面临刑事危机如何应对?2021年12月27日(周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与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将联合举办“新安全生产法视野下,施工企业的刑事合规路径探索”闭门会上将会一一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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