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主任律师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靖霖非公职务犯罪防范与辩护部副主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1382059777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2022年度成功案例汇总

作者:张烜墚主任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80次举报

在过去的一年中,经过我所全体律师努力,办理各类成功案例共计76件,其中无罪部分29件,具体为无罪判决1件,不起诉18件,公安机关撤案、撤回移送审查起诉10件,占全年总成功案例的 38%;取保候审案件21件,占全年总成功案例的28%;缓刑案件11件,占全年总成功案例的14%;减轻处罚及控告案件12件,占全年总成功案例的16%,二审发回案件3件,占全年总成功案例的4%。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专注刑事法律研究,进一步改进刑事法律服务产品,归纳总结积累过往的成功经验,攻刑以专,相靖予霖,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系统、完善的刑事法律服务。



 无罪篇 


1.无罪判决



某敲诈勒索案件,经有效辩护,二审改判无罪。

2.不起诉



1. 某聚众斗殴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 某强奸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3. 某危险驾驶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4. 某“跑分”案件三名嫌疑人,被以开设赌场罪移送审查起诉。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对三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5. 某“跑分”案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以开设赌场罪移送审查起诉,经有效辩护,大幅度降低认定金额,检察机关最终以帮信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6. 某故意伤害案件,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7. 某虚假诉讼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8. 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9.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辩护人针对《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展开充分论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0. 某虚开发票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对当事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1. 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2. 某危险驾驶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3. 某虚开发票案件,经过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4. 某公司部门负责人涉嫌盗窃水资源案件,涉案金额为12万,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15. 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6. 某盗窃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7. 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经有效辩护,积极沟通,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方案,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18. 某大学生“跑分案”,公安前期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捕,最终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3.安机关撤案、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1. 某贩卖毒品案件,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后做出撤案处理。

2. 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做出撤案处理。

3. 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4. 某网络电子货币平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

5. 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海河英才落户),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对当事人解除强制措施。

6. 某敲诈勒索案,经辩护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到期,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

7. 某容留卖淫案,经辩护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到期,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

8. 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辩护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到期,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

9. 某聚众斗殴案两名当事人,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10. 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全国首例快应用案件),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取保候审篇 

1. 某聚众斗殴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 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 某诈骗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 某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5. 某诈骗案,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6. 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有效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7. 某开设赌场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8. 某开设赌场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9. 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经有效辩护,审判阶段成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当事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0. 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全案取保候审。

11. 某诈骗案,经有效辩护,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成功被取保候审,涉案罪名亦改为轻罪。

12. 某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3. 某养老诈骗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4. 某非法拘禁案,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刑拘期间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15. 某开设赌场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6. 某强制猥亵案件,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7. 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经有效辩护,逮捕后成功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当事人获取保候审。

18. 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9. 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 某市正处级干部涉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1. 某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案件,刑拘第28天介入,会见嫌疑人5次,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缓刑篇 

1. 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去年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建议判处实刑,经有效辩护,获缓刑处理。

2. 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有效辩护,后获缓刑判决。

3. 某寻衅滋事案,当事人被羁押八个月后,经有效辩护,法院判决适用缓刑,宣判后当庭释放。

4. 某故意伤害案,经有效辩护,获缓刑判决。

5. 某妨害公务案,经有效辩护,获缓刑判决。

6. 某串通投标案,社区评估报告不建议缓刑的情况下,经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7. 某串通投标案两人,经有效辩护,获缓刑判决。

8. 某帮助毁灭证据案,经有效辩护,获缓刑判决。

9. 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经有效辩护,法院作出缓刑判决。

10. 某涉嫌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因当事人此前已经因卖卡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此次虽不构成累犯,但检察机关建议判处八个月实刑。一审开庭审理前,法院已经通知办案民警庭外等候,准备当庭收监。经律师全力辩护,法庭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最终对被告人判处缓刑。

11. 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经有效辩护,获缓刑判决。


 减轻处罚及控告篇 

1. 某职务侵占、虚开发票、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在批捕阶段成功去掉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

2. 某盗窃案,法院最终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基础上,对被告人减半判处刑罚。

3. 某侵犯著作权案,公诉机关指控盗版书数量为29万册,经有效辩护,一审法院对盗版书籍数量仅认定为6万册,犯罪数额大幅下降,最终从轻判处。

4. 某聚众斗殴案,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三年六个月,经有效辩护,审判阶段认定从犯,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5. 某敲诈勒索案,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一审开庭后接受委托,经与法官沟通阐述意见,最终判决单处罚金。

6.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厅局级领导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监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移送审查起诉,经辩护,辩护人关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不成立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7. 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法院阶段介入,经有效辩护认定从犯情节,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8. 某职务侵占、虚开发票案,在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虚开发票罪批捕后,经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检察机关仅以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

9. 某被诈骗刑事控告案,成功立案。

10. 某复杂被诈骗刑事控告案,成功立案。

11. 某重婚刑事控告案,成功立案。

12. 某被性侵刑事控告案,成功立案。


 二审发回重审篇 

1. 某故意杀人案,经有效辩护,二审发回重审。

2. 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案,辩护人针对一审判决认定涉案损失金额、违法所得及量刑均提出辩护意见,后二审对一审相应事实认定予以否定,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3. 某私募基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经有效辩护,二审发回重审。


张烜墚主任律师 已认证
  • 执业8年
  • 13820597776
  •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1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次 (优于93.4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2917分 (优于99.1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4篇 (优于97.88%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烜墚主任律师IP属地:天津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82235 昨日访问量:23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