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燕梅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86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代理债权人执行过程中,根据已知的材料,查找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后,通过债权人代位撤销权诉讼,把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撤回后的诉讼活动。
本案正好符合被执行人债务形成后,把自己名下不动产无偿赠与给亲属,在执行中躲避执行的情形。
对本案的思考,诉讼好操作,但是发现财产线索很难。如何查找线索,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的是耐心和细心。
多年代理执行的经验,有时候要多制作诉讼,多增加跟被执行人面对面接触的机会。这个案子的被执行人是个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在第一次诉讼开庭时,她没有出庭,但是作为债权人代理人,我们随时都要准备被执行人可能出现在法院的情形,并做好充分的预案。这个退休的老年人在第二次出庭时,我们立即联系执行局法警在法庭外候命,准备庭审后司法拘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在开庭后很意外,也被现场吓到发病,最后由法院呼叫120接走了被执行人。这次虽然没有获得债务清偿,但是对后期跟被执行人执行和解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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