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燕梅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91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是代理人代理债权人在申请执行过程中,查询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根据财产线索,通过行使债权人在执行过程中的法定权利,把被执行人已经转移的财产追回要求重新执行,在重新执行过程中,跟被执行人有亲属关系的第三人作为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意图阻止执行继续进行。本案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本案财产达成和解, 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整个执行标的额达成和解。为债权人执行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2、本案的基础案件是执行案件。 很多债权人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因为得不到对方的主动履行后就没有执行的动力,特别是执行中委托律师还要另行付费。执行的前景又充满了不确定性。本案为债权的执行提供了很好的实务参考。
3、执行难是个全社会共识的问题。 专业的事情,要由专业的人来处理,社会分工精细化的当下,律师成为执行的当然专业人员,律师本身是具有调查取证权,当然不能无限放大这种权利,很多人来找律师的初衷是让律师调查取证,认为律师可以查一切证据,这固然不对,但是有人说律师无用也不对。正确看待律师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执行的确很难,对财产的保护和对债权人的保护都很重要,特别是中执行中各种权利保护的冲突更为突出。所以遇到执行案件,请多些耐心和时间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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