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燕梅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17日 32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本案双方承揽工程,原告按约完成工程且工程已经交付使用。被告迟迟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经原告多次催告无果后委托律师诉至法院。后对方在开庭前支付剩下工程款撤诉结案。
案件点评:
本案原告曾花费一年时间多次催告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国人恶诉的传统,后没有办法,才找到律师,本意是想让律师代为起草一份律师函催告对方还款。经分析后,建议及时诉讼,同时把被告公司的未出资到位的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增大清偿的主体有助于债务的履行。本案在操作中因所涉案由是承揽工程,由法定管辖。本案中经律师多次争取把管辖拉到原告所在地法院。也为后来的XX解提供了机会。
8年
30次 (优于95.8%的律师)
10次 (优于94.38%的律师)
31155分 (优于98.5%的律师)
一天内
14篇 (优于99.36%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