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燕梅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27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双方当事人本共同投资,因合作经营期间,经营理念不同。双方达成散伙协议。协议约定一方股权转让给另一方。并对资产盈利做了清算。双方以借贷方式固定了该散伙决议。后一方以另一方不履行起诉。
案件点评:
实务中很多当事人因为投资失利,转为借贷。法律对此并不是一概禁止。而是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双方都认可投资转为借贷,那这种转化后形成的债权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无法达成这种新约定是很难单方面提借贷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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