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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怎么计算利息?

发布者:郑章章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1033人看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77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举例or解读】

从该条规定出发,可以确定以下原则:

  1. 双方可以在借条/协议中约定提前还款的相关事情,比如是否要经过同意、利息怎么计算、怎么归还款项。这种情况下,倘若发生提前还款问题,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当然约定必须合理合法。

  2.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提前还款问题,那原则上要判断是否会损害出借人利益。

  3. 如果提前还款不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无须经过出借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

  4. 如果提前还款会损害到出借人利益的,出借人是有权拒绝提前还款要求的。这个不同于昨天所提到的未约定还款日期下的随时还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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