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章章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加盟维权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布者:郑章章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424人看过

情景还原

A公司是笔者的客户人事部门招聘都是会先给劳动者发录用通知书俗称offer),A公司最近碰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A公司招聘了部门主管后人事部门跟该主管沟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主管告诉人事不签你们发的offer已经写清楚了待遇没必要再签经多次沟通无果人事迫于无奈向笔者咨询应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误区——劳动者不签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A公司当时咨询时“郑律师是他自己不愿意签我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吧现在招人也不容易......

很多公司都会陷入这样的误区认为公司已经依法做了是劳动者不签那公司就可以继续用工不需要赔偿两倍工资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区就像上一段法律规定中很多公司人事行政只知道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却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这个情况的约定从而作出了错误判断导致公司承担了损失

怎么办?】

1)劳动者拒绝签书面劳动合同无论是跟本案中的主管一样的理由还是以不识字不签等各种理由拒绝作为用人单位都应当保留该证据

2)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签合同不签的要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这里不用担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为由起诉但单位还是要支付他已经工作部分的工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