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占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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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从轻处罚

发布者:邹占才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45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认为,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结算金额 2700余万元,违法所得xx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到案后如实供述本案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出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对及其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相关辩解、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邹占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师从著名法学教授,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行主任。十多年法律从业经验,主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曲靖
  • 执业单位: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30320********38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