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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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一般怎样规定?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141人看过

杭州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一般怎样规定?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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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刑点为有期徒刑五年。按照具体情节确定量刑标准。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法律一贯予以禁止。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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