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组织卖淫罪一般应该怎样认定?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119人看过

杭州组织卖淫罪一般应该怎样认定?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TL: 

V:zw181569

1、组织卖淫罪认定标准如下:


主体为一般主体,不需要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卖淫而进行组织,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善良风俗;客观方面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的行为,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