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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婚姻法】被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如何应对?

2021年06月28日 | 发布者:王杨 | 点击:44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细说婚姻法】被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如何应对?  首先,我们找到相关的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细说婚姻法】被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如何应对?

 

 首先,我们找到相关的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然后,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男方小陈与女方小敏于2019年结婚,工资收入扣除开销后均存入女方小敏银行卡,2021年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居,随后男方小陈起诉要求与女方小敏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存款100万元。

女方小敏认可感情破裂,但声称存款已经花掉,男方小陈申请调取了女方小敏的银行流水明细,显示分居期间女方小敏将100万元转账至账号6235***88888***,经核实收款账号开户人系女方小敏堂姐,女方小敏改口称系归还借款,但无法提供借款事实相关证据。

 

律师分析:

 

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听闻夫妻感情破裂后一方为了离婚之后获得更多的财产利益而进行财产转移、隐匿等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针对本案,女方小敏账户内存款100万元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应依法予以分割。女方小敏一开始称花掉了,后经查出在离婚诉讼前转出,对于用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可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男方小陈可以要求分割该账户内存款且女方小敏可以少分或不分。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涉嫌转移、隐匿财产的案例,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首先建议夫妻双方在双方共同生活中亦或是离婚过程中,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方式予以解决,以减少双方的矛盾和对抗,但该建议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完全知悉的基础之上的,往往有一部分夫妻对自己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或究竟存在多少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知情,这也给了另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可乘之机。转移、隐匿财产的典型方式包括: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交易的行为交易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等,故此,在夫妻共同生活中,需要有意识的留意收集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财产状况情况,以避免双方出现矛盾时产生争议。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转移并非通俗意义上的将物品进行的事实上的占有的转移,事实上的转移仅仅指的是夫妻对于特定物品进行的占有、使用,并不影响日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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