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高明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2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某市的一家建筑公司承保了某区政府的环保工程,经过抢工施工,终于在工程期限内完工,并验收合格,某区政府因财政紧张为由长期欠付工程款,建筑公司无奈起诉区政府偿还欠付工程款!
律师观点:区政府与建筑工程的法律关系为普通民事法律关系,区政府为普通民事主体,建筑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需要通过行政诉讼主张,尽管区政府以需要审批为由,不予支付欠付的工程款,但是因欠付时间太久,区政府存在严重过错,因此最终法院支持区政府偿还建筑公司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