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广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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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广宙律师维权成功,百万元土地转让款获判全额返还。

发布者:梁广宙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55人看过 举报

2026-10-13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杨某某经中间人介绍,与黄某某一家三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一处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易总金额一百万元。双方明知案涉土地为集体性质、无法正常过户,还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以长期租赁形式变相实现土地永久转让目的。杨某某按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意识到交易存在重大法律风险,遂委托梁广宙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要求对方返还全部款项,并主张资金利息,同时要求中间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梁广宙律师全面梳理转让协议、虚假租赁合同、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全部证据,厘清交易模式、款项流向及各方主体关系。庭审中,针对本案以租代售、规避法律的交易行为,结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论证案涉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同时针对被告抗辩、中间人责任认定等争议点逐一发表代理意见,完整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本案部分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涉案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判令三名签约被告向原告返还一百万元交易本金。因原告自身亦存在过错,其资金利息诉求未获支持;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中间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分担,当事人要求返还本金的核心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四、案件难点

本案以 “租赁” 掩盖 “买卖”,属于典型规避法律的交易,合同效力认定专业性强;涉案主体多,款项流转复杂,需区分交易款与居间费用;同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过错责任划分、第三方连带责任认定均为审理难点。

五、办案感想与经验

集体土地、宅基地严禁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以长期租赁、永久使用等方式变相买卖集体土地,合同都会被认定无效。此类交易看似便利,极易产生资金损失、权属争议等风险,务必严格遵守土地相关法律规定。

六、维权建议与权益争取方式

参与土地交易前务必核实土地性质与权属。若已签订违规土地转让合同,可及时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并主张返还本金。收集好合同、转账、沟通记录等证据,厘清各方主体与款项流向,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七、律师办案贡献总结

本案交易模式隐蔽、法律关系复杂,梁广宙律师精准识别“以租代售”的违法本质,熟练运用土地管理及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完整举证并清晰阐述代理观点。最终帮助当事人诉请获得法院支持,百万元土地交易本金获判返还,核心维权诉求得到支持,充分体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证据梳理能力和复杂案件处理水平。


梁广宙律师(咨询电话:13928787639),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法律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081025371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
14401200810253711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