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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湖南频道2月7日电(邓理先)“结婚”不久就卷款开溜的“新娘子”陈雪华因犯诈骗罪,日前被长沙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非法所得赃款3800元被依法追缴。
陈雪华,女,21岁,新化县槎溪镇双溪村人。2001年8月12日,陈雪华与曾雪娥(当时曾雪娥系长沙县安沙镇晨希村文某的女朋友)、罗石生、夏德宗等人一同窜至安沙镇晨希村文某家,曾雪娥将陈雪华介绍给该村的未婚男青年冯某。双方见面后,陈雪华谎称愿意嫁与冯某。曾雪娥等人则向男方提出需要礼金和介绍费共13000元,冯某表示需办好婚姻登记手续后才能付钱。8月14日,冯某与其兄随陈雪华、曾雪娥等人一同到女方办理有关婚姻登记手续。陈雪华一伙按照事先安排将冯某兄弟带到新化县科头乡竹山村一农户家,并谎称是“罗永梅”的娘家。当晚,由罗石生外出为陈雪华办理了虚假的“罗永梅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次日,冯某复印了罗石生等人事先伪造的陈雪华的“罗永梅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曾雪娥则外出打印了一份假的“罗永梅户口信息单”,贴了陈雪华的相片并加盖了伪造的科头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事毕,冯某凑齐13000元礼金交给罗石生等一伙人。收钱的当天下午,罗石生、夏德宗等人离开长沙,逃回新化。“新娘子”陈雪华则留在冯家。两天后,夏德宗打电话给陈雪华,谎称其外婆病了,要其回家。第二天,陈雪华以此为由和曾雪娥一起逃回新化。陈雪华分赃3800元,其余赃款则由罗石生等4人分获。同年10月22日,陈雪华被刑拘。(频道责编 胡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