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刘某,男,汉族,1978年10月6日生,中专文化,住某某镇。身份证号: .
女方:易某,女,汉族,1980年9月30日生,中专文化,住某某某镇。身份证号: .
男、女双方于2002年1月28日在隆回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10月18日生儿子刘某。婚后男、女双方常因感情、经济纠纷吵闹不断,感情彻底破裂。现男、女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生小孩刘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年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小孩满18周岁。小孩长大随父随母由其自由选择。女方有探视权,男方应予以协助;
三、共同财产合计壹拾贰万伍仟元(125000元),包括已支付的购房款1.5万元,某某某镇石山造林点扫尾工程款3万元,公路工程款5万元;男、女双方一人一半;
四、共同债务10万元,男方负责偿还农业银行5万元贷款,女方负债偿还陈某某5万元。其他债务谁经手谁负责;
五、其他无争议。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