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云律师 08:00-22:59
罗小云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15955866
咨询时间:08:00-22:59 服务地区

民事起诉状---借款纠纷

作者:罗小云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文书浏览:9740次举报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某,男,汉族,1967年7月17日生,初中文化,住某某镇。

被告周某,男,汉族,1955年4月6日生,小学文化,住某某镇。

被告吴某某,女,汉族,1961年1月16日生,小学文化,住某某镇,系被告周某某妻。

被告孙某,男,汉族,1980年11月8日生,初中文化,住某某镇。

被告周某青,女,汉族,1983年3月18日生,初中文化,住某某镇,系被告孙某某妻。

诉讼请求: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四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80000元,合计280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9月13号,被告孙某和被告周某共同向原告刘某借款20万元,月利息4000元,借期一年。原告刘某通过银行转帐20万元到孙某个人帐户,由被告周某亲笔书写借条。借款后,被告周某和孙某一直没有还款。原告多次催促还款,被告孙某将其个人所有湘N7886B小车送到原告家抵偿部分债务。但对该湘N7886B小车抵多少钱一直协商不成。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隆回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刘某

2013年4月28日

罗小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7
  • 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17年
    • 15115955866
    • 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2.6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9次 (优于91.0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8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092分 (优于96.3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8篇 (优于98.66%的律师)

    版权所有:罗小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53333 昨日访问量:11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