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明星律师
贾明星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天津-河北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遗产继承(房产)非折价、拍卖,还可以“加名”

发布者:贾明星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12日 7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

原告小王(化名)母亲和父亲王某(化名)共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小王、小王1、小王2。母亲和父亲王某有一套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后母亲于2015年去世,生前留下一份《见证遗嘱》,自愿将自己所享有的该房屋产权份额留给小王一人所有。待母亲丧事办完后,召开家庭会议,父亲王某提出过分要求,且想要私自卖房,小王不认可,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小王委托我所贾明星律师提起遗产分割诉讼。

[案件结果]

法院经开庭审理,确认《见证遗嘱》合法有效,母亲所享有的对该房屋1/2的产权份额由小王一人继承。

因小王考虑到年迈父亲王某的居住及生活条件,故要求不分割该房产,只需要在该房产上加上小王名字,确认1/2的产权份额即可。法院予以采纳该观点,依法作出了判决。

[律师观点]

家事纠纷,本就难以调和,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特别是在子女众多的大家庭,更是如此。就本案而言,小王1、小王2与父亲王某完全抱团儿,当庭各种诋毁原告,或陈述不赡养,或指责逼迫父亲……认为小王没有继承权利,不分或少分。在这种混乱的“一锅粥”中,本律师抽丝剥茧、抓重点---《见证遗嘱》,并晓之以情排除法官执行难的障碍---直接在房产证上加名,快速又省事儿,还兼顾了亲情!一举数得!

[律师建议]

1、《遗嘱》是老人百年后避免子女矛盾的最好选择,本案的《见证遗嘱》即是胜诉的关键证据;

2、在遗产分割诉讼中,当事人既无能力给其他人折价款,又不愿让法院拍卖(价格低),可以选择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方式解决纷争。

    注:若有其他更好的方案,也可留言给我,互相沟通、交流,互相进步!


贾明星律师,女,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北京政法大学研究生,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北区
  • 执业单位: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侵权、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