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贾明星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11日 223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
上诉人周某(化名),因右脚长有灰指甲,后看到某销售中心(化名)宣传可治疗灰指甲,故到店看病治疗,治疗期间,该销售中心以需要用药等理由要求周某大量购买店内的药品及保健品,一天高达几千元,但治疗几个月后,花了几万元灰指甲不见好转,周某感到上当受骗,故要求该销售中心退钱,双方发生争议。
周某起诉一审法院,委托我所贾明星、王彬律师作为一审诉讼代理人,结果败诉;我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在我所贾明星、王彬律师的指导和努力下,二审反败为胜,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我方胜诉!
[律师观点]
本案一审确定案由为买卖合同关系纠纷。但本案并非单纯的买卖交易,而是销售中心在卖药品和保健品的同时,进行了灰指甲的治疗行为。因此,本律师抓住了“治疗行为”需要医师资质这一关键点作为突破,积极制定相关策略:
1、向工商局、药监局以及街道等联名举报,要求彻查其经营范围;最终拿到了六部门 联名下发的《责令限期补办通知书》,用于举证该销售中心无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违法经营;
2、因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无证进行治疗,根据《合同法》52条之规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应当退还所交纳的费用。
基于以上思路,我方的观点及新证据被二审法院采纳,反败为胜!
[律师建议]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细节,“一招制胜”,才能反败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