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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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地产经济的思考

发布者:王小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875人看过

纵观整个中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自1978年房地产经济试点、萌芽发展以来,中国的房地产经济以一种强势的方式崛起,在一线城市的房价不断上涨的同时,房地产的威压蔓延到了一些二三线城市。这样的势头透露出泡沫的可能,国家研究机构的学者和大多数经济学者都认为此次中国大陆房地产泡沫堪比1991年以前的日本房地产于1997年之前的香港房地产。但是少数学者和大多数的房地产商人则坚持认为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是不存在泡沫的,这只是长期计划体制以后的正常的上涨。

无论中国房地产经济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高额的房价影响到了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其他的物价。但不可否认的是,房地产业发展带动了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发展,与之配合发展房地产业需要国民经济中的建材、设备、机械、冶金、陶瓷、仪表、森工、化塑、玻璃、五金、燃料动力等许多物资生产部门和服务行业的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相配合,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性十分明显。这样的房地产业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可谓到了让“中国”欲罢不能的地步。

对此,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期达到平抑房价平息民众不满情绪的目的。但总感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房地产经济的调控始终不痛不痒。

关于这些问题,我有些自己的看法:

一、强化政府的经济控制职能,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业关系到国计民生,会牵扯到很多方面。所以,政府是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助规划、计划、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宏观调控手段,适当调整地产价格,使之趋于一个合理的水平,引导和保持房地产市场繁荣稳定发展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

二、加强土地管理,变革土地策略。我们国家在之前的土地出让形式中面对很多的不利现象,此时就使得开发商对于其使用不合理。价格增加,就会使得房价变高,因此要对土地策略积极的调节。在出让的时候,要防止暗箱操控,确保交易工作是公平的,确保行业发展顺畅,确保经济有序前进。

三、科学有效规划,做好城市建设。首先要在政策上限制粗放型的房地产经济,努力使房地产经济向资源集约利用的方向转变,尤其要提高对土地、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应作好房地产发展中的科学规划,使房地产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既要发挥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带动经济增长,也要避免那种过分超前,危害经济的行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的是短期通过出售直接获利,有的是通过其他经济行为的加入而长期获利,有的则作为公共设施本身没有获利能力,但却提升了城市形象、品味,吸引资金或客流前来投资置业或旅游观光,使城市经济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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