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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仅适当承担有限责任

发布者:彭文科律师|时间:2016年02月19日|分类:法学论文 |1079人看过举报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仅适当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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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实践中,劳动者承担赔偿用人单位的责任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还是一般民事案件处理,存在一定争议。有观点认为,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对此,我们认为此类案件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的基础法律关系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损害赔偿的事实源于劳动者的职务行为,不同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故仍应归类于劳动争议纠纷,适用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案中,原告以侵权责任纠纷起诉,经审查,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未经仲裁前置程序,因而原告的起诉被法院驳回。后原告又以劳动争议为由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赔的依据和赔偿标准

一般来说,因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者的职责规定等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本案中,虽用人单位并未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的依据,但劳动者未履行其基本的职业职责,从而给用人的单位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考虑到实践中用人单位的每一项经营活动都是由劳动者具体行为实施的,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允,故通常当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时,劳动者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应综合考量损失大小、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及单位的过错程度、劳动者从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数额、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等因素予以确定。同时,具体赔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即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本案中,综合考虑损失大小、损失原因、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过错及劳动者入职时间较短且用人单位未支付报酬等因素,法院酌定由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8%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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