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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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XX公司诉A、B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宋亚民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9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赤峰市XX公司诉A、B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内0402民初3452号 原告:赤峰市XX公司,住所地赤峰市红山区, 法定代表人:A,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A,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男,1979年3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其他自然情况不详, 被告:A,女,1978年5月6日出生,汉族,其他自然情况不详, 原告赤峰市XX公司与被告A、B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赤峰市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A到庭参加诉讼,被告A、B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赤峰市XX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连带偿还欠款20076元;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是从事货物运输的企业法人,按照与第三方的约定,代为运输货物,并代收货款,如原告未将货款收回,发货方会依据双方的约定向原告主张货款,二被告系夫妻关系,也是从事出售五金机电的个体工商户,自2015年6月21日起,二被告多次从河北A经营的兴利门市购买五金机电设备,并委托原告进行货物运输,至2015年8月7日,二被告共拖欠A货款20076元,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要货款,被告A于2016年1月28日为原告出具了欠款20076元的欠条一枚,但至今未付货款,依照原告与发货方的约定,代收货款无法收回,发货方会向原告主张货款,2016年5月26日,原告将被告拖欠的货款20076元代替被告给付了A,由A为原告出具了收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原告向被告主张权利, 被告A、BX未作答辩,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供了其和A的营业执照、鸦鸿桥国强托运站货物运单、被告B出具的欠据、A出具的收据及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上述证据及原告当庭陈述,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告是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物流代理服务的自然人独资企业,二被告系夫妻关系,自2015年6月至8月期间,二被告多次在河北XX经营的XX购买五金机电设备,拖欠货款20076元,被告购买的货物,由A委托原告代为运输,并代收货款,如原告未将货款收回,A依据双方的口头约定向原告主张货款,二被告拖欠的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A于2016年1月28日为原告出具欠条一枚,但至今未付,依照原告与A的口头约定,原告将代收货款未收回,A向原告主张货款,2016年5月26日,原告将被告拖欠的货款20076元代替被告偿还了A,并由A为原告出具了收据, 本院认为,原告作为从事货物运输的企业,接受A委托为被告运送货物并代收货款,由于被告未及时付清货款,原告也未将应代收的货款及时给付A,按原告与A的口头约定,原告有垫付货款的义务,原告代被告偿还了被告拖欠A的货款,且被告A又给原告出具了欠条,对此,原告有权向被告A主张权利,对原告要求被告A偿还原告代其归还B的货款20076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的规定,被告A拖欠货款时,是在与被告于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A未能提供被告B所负债务为其个人债务或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故被告A应与被告B共同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及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A、B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赤峰市XX公司垫付款2007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2元,邮寄送达费60元,公告费300元,财产保全费221元,合计88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A、B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A 人民陪审员B 人民陪审员C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D
宋亚民系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赤峰市松山区首届律师风采辩论大赛优秀辩手,赤峰市十佳青年律师,赤峰市律师协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赤峰
  • 执业单位: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420********84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