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股东代表诉讼权的行使
原创公司法律师刘彦林
实践中,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一份法定文件,但是公司在设立时,大部份公司的发起人并没有重视公司章程的作用,从而为公司在后期经营过程中埋下了隐患。
目前律师在实务中遇到当事人解决股东权纷争最多的是股东权利的分配和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也就是退股,因为在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在公司经营出现一片大好时,这些问题随之而来,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核心是个别股东、董事甚至高管滥用权利,损害其他股东、公司利益。如果没有更好的约束机制,股东违背忠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时,其他股东便束手无策,甚至付高昂的代价,包括最后公司导致解散。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股东代表诉讼权的行使,前面已经简要描述,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性法定文件,其中股东代表诉讼权是公司利益受到内部股东、董事、高管侵害时,代表公司行使诉讼权维护公司利益的一项重要的救济权,但实践中,因为这一项权利,并非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所以大部份公司章程中也并没有涉及。
笔者认为,赋予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权利,可以实现股东之间的权利监督,也可以通过股东对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管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在权利行者滥用权利、有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时,可以及时代表公司维权,因为股东代表诉讼的结果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所以公司应当在赋予股东充分行使诉讼权同时,给予奖励,鼓励股东监察百官的积极性,从而保障公司长远利益的实现。
提示:公司顶层设计,不同于日常法律事务,建议避免和公司法专业律师讨价还价,其他法律事务同样也是这个道理,因为从律师职业道德来讲任何一个律师的收费都和价值匹配的,并非任性,除非当事人还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或存在侥幸心态。祝君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