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与黄怡于2003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2004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稳定,后因陈斌发现黄怡没有生育能力,加之陈斌父母不满黄怡无生育能力的事实,陈斌与黄怡的矛盾日渐增多。由于长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系,2013黄怡愤而离家外出打工,双方长期分居至今。陈斌便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黄怡离婚。
该案主办人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分析陈斌与黄怡之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生育,于是极力做陈斌的思想工作,劝说陈斌挽留婚姻,但陈斌坚决要求离婚,并表示其父母也无法接受自己将会无后的事实。而黄怡看到陈斌态度坚决,也决定不再拖累陈斌。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主办人在经过询问及综合证据后得知陈斌与黄怡并无共同财产,为尽力维护黄怡的权益,主办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解释,告知陈斌若离婚后,黄怡又不能生育,她今后一个人的生活将会陷入困境,最后陈斌答应支付黄怡20000元补偿费,并当场兑现。
虽然未能调解和好,但是黄怡对主办人为自己尽的努力表示深深的感谢,这起离婚案件最终在主办人的调解下成功化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俸梓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