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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折腾八年 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7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757人看过

 6月19日,宾阳县法院黎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的重审案件。陈俊与李青系三十多年的夫妻,但陈俊自2007年开始,便长期坚持要求与李青离婚,多次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与李青离婚。因李青始终坚持不愿意离婚,陈俊又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且无法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法院第三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陈俊因不服该判决而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该案还需进一步查明事实,遂将该案发回重审。


   意外:一个多次要求离婚家庭背后的故事

   法官拿到该案后,查阅了陈俊前三次起诉离婚案件的判决书,并向原三次审理的法官了解情况,同时通过走访陈俊、李青双方的单位同事、周围邻里。法官了解到,陈俊与李青于1973年经人介绍认识恋爱,1974年2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李青无法生育,双方领养了两个小孩,现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在婚姻过程中,陈俊与李青确实因家庭琐事及信任问题经常发生争吵。陈俊更因李青多次的猜忌而与李青多番争吵,在一次争吵过后,陈俊于2002年搬出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另租房居住至今。后陈俊分别于2007年、2012年、2014年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青离婚,法院第三次判决不准离婚后,陈俊上诉至二审法院,离婚愿望非常坚决。


   调解:唯一能让双方接受的裁判方式

   法官首先与陈俊进行了一次长谈,告知陈俊双方结婚多年,到如今已经耄耋之年,更应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婚姻。但陈俊离婚意愿非常坚决,声称双方分居多年,无法再与猜忌成性的李青生活,这次若还不判决离婚,他在有生之年一定会不断走法律程序,直到离婚为止。后法官调转方向,又开始从做李青思想工作入手,李青始终坚称双方夫妻感情很好,从来没有分居,且情绪非常激动。

   法官耐心倾听李青不断重复地回忆他们从年轻走到现在的一切,而后把通过走访双方各自单位同事及周边邻里的情况反馈给李青,同时疏导李青,即使不承认双方已经多年分居且不来往的事实,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也没了意义,何不缘尽放手,好聚好散。李青终于向法官承认,陈俊确实已经与其分居多年,其始终不肯同意离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出口恶气,想继续拖着陈俊;二是想争取一个最有利的离婚条件。法官便趁热打铁,主张若李青提出离婚条件,一定努力做陈俊工作,公平分配夫妻双方利益。

   李青经过认真考虑最终提出同意离婚,但需要陈俊补偿其十万元,且双方共有的一套房屋需归李青所有。法官又多次做陈俊的思想工作,希望其从李青女性的弱势地位出发,多考虑她离婚后生活的不易,尽量多向她的利益倾斜。经过法官历时一个月的的不懈努力,陈俊同意补偿李青八万元,且双方的房屋归李青所有。双方最终得以好聚好撒,彼此解开了多年的婚姻枷锁,此案终于也得以圆满结案。


   笔者感言:三十余载夫妻情,缘何最终劳燕分飞

   陈俊与李青三十多年的夫妻感情,最终还是劳燕分飞。目前离婚案件日益增多,法官认为,结婚前双方一定要充分了解,考虑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婚后也一定要注重加强沟通与交流,这样才能构筑和谐的家庭生活;另外,作为婚姻当事双方,夫妻一场,也是缘分,如果真的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也应尽量协商解决,好聚好散,离婚过多地通过司法诉讼,会造成不和谐,一旦发生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也应该大气大度,各让一步,海阔天空,避免因司法诉讼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作者:俸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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