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屈某诉被告韦某离婚纠纷,这一桩“怄气式”离婚案,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圆满落下帷幕。对此,两位当事人都深刻地意识到,婚姻意味着责任和义务,但同时婚姻也是脆弱的,夫妻双方要齐心协力悉心维护,才能抵挡不良因素的侵蚀,方能保障家庭和睦。婚姻,不可承受之轻。
2016年4月20日,宾阳县法院黎塘人民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屈某诉被告韦某离婚纠纷一案。主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结婚十年,感情基础牢固,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没有原则性的生活矛盾。原告对被告经常外出玩耍晚归,忽略自己感受的行为不满,双方因类似的事情多次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起诉离婚。
5月11日,该案如期开庭。庭审中,原告屈某坚持诉讼请求,要求离婚,称韦某不关心家庭,冷落自己,让屈某很伤心,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没有生活下去的必要;被告韦某也“毫不示弱”,辩称屈某小气、多疑,脾气暴躁,甚至还动手打人,对自己的身心都造成了伤害。只是为了孩子能有个圆满的家庭,韦某不同意离婚。最终,庭审活动以原告屈某不愿意调解结束。
主办法官从原、被告的庭审表现中看出了“端倪”:屈某虽说坚持离婚,但其各种说辞和抱怨的出发点都在表明其还是很在乎自己的妻子、在乎这段感情,在乎这个家庭。女方虽也在抱怨丈夫的各种缺点,甚至承认与其感情破裂,但仍坚持不同意离婚。韦某的矛盾表明她愿意与原告和好,只是拉不下面子,将“怄气”进行到底。在掌握了双方当事人“其实不想离婚”的心理动态后,主办法官决定对他们展开强烈的“调和攻势”。
5月31日,主办法官首先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告知原、被告,夫妻在长期共同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但并不是敌我关系,遇事要各退一步,积极沟通,方能有效化解矛盾。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两位当事人的态度都有些缓和。
原告屈某主动告诉主办法官,他其实只是想让妻子对自己外出玩耍晚归的事情认个错,凡事互相尊重,提前会知一声,他还是愿意原谅妻子的。被告韦某则表示,自己的行为确实失当,愿意向丈夫认错,只是自己太要面子,不好意思说出口。
接下来,主办法官充当了原、被告的“传话筒”,把他们彼此的真实想法告诉了对方。原告哽咽着说:“孩子妈,赶紧回家吧。”最后,在主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和好的协议,俩人愉快签字后,“夫妻双双把家还”。
作者:梁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