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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不忍家暴诉离婚 法官调解夫妻和好如初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5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944人看过

八年前,越南女子小美(化名)通过中间人介绍,嫁到宁远县禾亭镇。然而结婚没多久,小美发现丈夫竟然有着酒后家暴的恶习,在数次被打伤之后,再也无法忍受的小美来到宁远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宁远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

   2007年,越南女子小美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愿景离家远嫁。由于从小在贫困中长大,尽管生活习惯不同,语言沟通不便,她仍对婆家吃饱穿暖的生活感到满足。但令小美没有想到的是,丈夫欧某话虽不多看起来憨厚老实,但是每次喝醉酒后就像变了一个人,脾气暴躁,有的时候还实施家庭暴力。今年过年后不久的一次家暴,让小美在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伤愈之后,小美再也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四月初在朋友的陪伴下,来到了宁远法院起诉离婚。

   小美诉称,自嫁到欧家这八年里,她多次遭受丈夫家暴,其中被打住院的就不下5次,由于自己只身一人,身边无人可以诉说,每次遭受家暴之后只能默默忍受。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识到此案是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涉及夫妻之间的隐私,具有隐蔽性,当事人举证十分困难。鉴于夫妻感情尚未恶化到破裂的地步,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对欧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劝诫他小美作为一个跨国新娘,身边无亲无故的本来就不易,欧某不仅不应该使用家暴,而要更好的对待自己的妻子。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教育下,欧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再保证:一定痛改前非,保证改掉不良的恶习,珍惜家庭。在对欧某严厉批评之后,法官不失时机地劝说小美应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希望她能再给欧某一次改过的机会。最终欧某以他的诚意取得了妻子的谅解,双方当事人在同意和好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离开法院前,小美握住承办法官的手。用并不标准的宁远话跟法官说,“谢谢你们,有你们的帮助我以后再也不害怕了,你们就是我在中国的亲人!”

   在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今天,家庭暴力这一毒瘤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婚姻是需要双方用心去呵护,如果动辄实施家庭暴力,那么婚姻会提早划上句号,严重的家庭暴力还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作者: 朱颖绮 廖月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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