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受理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案,在法官的真心、细心、耐心、倾力调解下案结事了,小夫妻挥泪离别,和平分手。
10年前,小伙子小陈经人介绍与姑娘小徐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三年的接触、了解和交流,小徐也认为小陈家庭经济条件及环境尚可。于是,两人在2007年7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踏着红地毯,牵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后,小夫妻曾一度过着甜蜜、幸福、美满地生活。但随着女儿的出生,家庭琐事的增多,一切都不是想象中那样美好,小夫妻两经常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近年来,小陈很少回家看望妻子和女儿,到后来发展成两人分居,形同陌路。小陈多次提出离婚要求,但因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小徐态度十分激烈,坚决不同意离婚。
2014年6月、2015年5月,小陈先后两次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由诉离,法院均以未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为由,驳回了小陈的离婚请求。在审理过程中,小陈态度十分坚决。小徐亦称因常年分居,双方仍缺乏必要的感情交流,夫妻关系仍未好转,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幸福生活离自己太遥远,更无一起生活的可能,不同意离婚是出于自己结婚十余年,就这样净身出户,无住处、无生活来源,对经后生活的担忧。法官从双方陈述中了解到,多年的分居和争吵导致小陈与小徐的感情鸿沟不可逾越,分居时间也符合准于离婚的条件,孩子由小徐扶养教育也协商一致。只因女方小徐要求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等问题上有分歧。抓住争议焦点,法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调解,小徐同意小陈一次性给付经济帮助款8.6万元;孩子由其抚养教育,小陈每月给付抚养教育费500元。至此,一段缠缚了多年的婚姻情感纠葛,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昔日一对劳燕,最终挥泪离别,和平分飞。
作者:胡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