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雪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媳妇离家失踪 返还部分礼金。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4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376人看过

三天相中了人,支付18万元礼金娶回媳妇,谁知相处不到一个月,媳妇便不见踪影。近日,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公公起诉媳妇父母返还彩礼获得法院支持。

   魏某经媒人介绍与邱某相识谈婚,双方父母签订《联婚协议书》,老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女方父母支付18万元。魏某、邱某开始共同生活后,一家人外出务工。没过多久,邱某离家失踪,老魏要求媳妇父母返还全部礼金及红包等费用,双方协商不成,老魏便告上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邱某与魏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现在双方已经自行解除了婚约,女方父母应当酌情返还彩礼。据此,法院判决女方父母向老魏返还彩礼126000元。

作者:于都县人民法院 张星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