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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亲上加亲”违法 20载婚姻宣告无效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3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656人看过

近日,咸丰法院清坪人民法庭依法宣告了一起表妹起诉表兄婚姻无效纠纷案。

   王先生现已逾不惑之年,但其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手中持有结婚证,与李女士将近20年的婚姻却被法院宣告为无效婚姻。他与李女士于1992年7月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次年4月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共同建设了五柱二骑木房转角一间、沼气池一口,共同抚育小孩成长,小日子还算过得红火。后李女士外出务工,王先生在家照管家庭和接送小孩读书。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之间的感情也逐渐发生了变化。2009年正月,李女士打工回家,准备与王先生协议离婚,王先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之后,李女士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因王先生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李女士也没有向法庭陈述及举证证实双方系表兄妹关系,法庭便缺席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2011年5月16日,李女士再次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王先生答辩称其同意离婚。法庭同时查明了李女士之母与王先生之父系同父同母兄妹。

   法庭审理后认为,李女士与王先生之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违背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虽然双方的婚姻关系维持了将近20年,但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法庭遂依法作出了双方婚姻无效的判决。同时,经双方请求,法庭还对双方的共同财产等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李女士与王先生自愿达成了由李女士享有其婚前财产并放弃共同财产分割,同时给付王先生经济帮助费5000元的协议。

作者:樊斯坦 赵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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