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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也应享有无私的母爱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767人看过

 11月19日,重庆市垫江县法院审结翁光友故意伤害继女小雅琳一案,翁光友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被该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见2010年11月19日《重庆法院网》)

  年仅4岁的小雅琳被继母毒打致重伤,是社会的悲哀!翁光友被依法判刑,给人们有了一些安慰,但人们更关心和思考的是继子女能否享有无私的母爱?

当今,像翁光友这样的继母伤害或虐待继子女已不是个案,类似案件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比如,今年以来,湖南省郴州永兴县14岁的李某被继母从8楼楼面推下,当场摔死;湖北省枝江市16岁少女小红遭继母火烧毁容割腕;广东省雷州市初一女生婷婷不堪继母折磨跳楼……。透过血淋淋的案件发现,这些继母都有一个共同点,当他们有了亲身子女后,特别疼爱自己的亲身子女,继而刻意虐待继子女。笔者认为,这种只对亲身子女的爱,是建立在继子女痛苦上的爱,是一种不平等而自私的爱!

  继母虐待或伤害继子女,给继子女带来的不仅是身体的摧残,更是心灵上的伤害。继子女生活在这种恐怖的家庭里,长期受到继母的虐待或伤害,心理上变得孤独、恐惧和扭曲,导致有的继子女不堪继母折磨而自尽或不能忍受虐待并加以报复,甚至违法犯罪。其实,这种自私的爱对亲身子女也是害。试想,亲身子女与继子女生活在同一个家庭里,亲身子女能享受到母爱,继子女却不能,会使亲身子女产生一种母爱的特权感,认为享受母爱是自己专有的,别人不能享有,这种不平等的母爱会使亲身子女变得非常自私,缺乏爱心,这样的后果实在可怕!可见,在这种没有平等地位的家庭里,不论是继子女还是亲身子女,都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婚姻法明确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可见,继子女与继父母、与亲身子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继子女应该享有继母无私的爱。

为什么继母就不能爱继子女呢?究其原因,这些继母除法制观念淡薄外,主要是道德观念扭曲,根本不知道母亲爱子女的价值,更不知道什么是无私的母爱。无私的母爱是母亲平等地对待子女,不论是亲子女还是继子女,都投入一样的情感和爱,让子女得到良好的教育、幸福健康成长,这也是母爱的价值所在!  

一个没有爱心的人会将自己变得冷酷无情,不可能与继子女和谐相处。古代哲学家王阳明说过:大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有仁爱之心的人,能与人世间所有人甚至动物和谐相处的。我想,只要每一个继母有了仁爱之心、无私之心,就能对继子女施与平等的情感和无私的爱,同样,继子女也会对继母报以亲情和爱,这也是爱的互动效应。

作者:胡苑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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