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春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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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47)新冠期间没有收入未及时还公积金贷款算逾期吗?

作者:谭春兰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9次举报


  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四十七)

(四十七)新冠期间没有收入未及时还公积金贷款算逾期吗?

法律解答

如果不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会按照贷款合同承担逾期罚息、复利,还会做逾期记录报告征信部门。但针对新冠疫情(不可抗力)期间,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出具相关规定,如无锡202035日出台的《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凡在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630日止,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复利,且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自202028日起,应还未还公积金贷款产生并扣划的逾期罚息、复利,符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规定的对象,可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对应的本中心分支机构申请红冲。

当然缓交不意味不用还款,超过2020630日再还款,仍旧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相关业务指引   2020年3月5日 

一、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一)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在此期间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同连续缴存。

  (二)企业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应对应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即恢复缴存后每个月至少缴存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且最晚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三)已签订托收协议、拟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通过网厅办理或书面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托收。网厅办理功能尚未开发完成前,企业可自行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暂停托收告知函》,并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提交各分支机构。

二、职工逾期还贷记录不纳入个人征信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复利,且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2020年2月8日起,应还未还公积金贷款产生并扣划的逾期罚息、复利,符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要求的对象,可申请红冲。

三、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5%—12%之间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栏目介绍

法律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不是每个人都是专业律师,知法懂法。根据日常接待咨询中出现较多的生活法律难题,特开通“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普法栏目。普法栏目自2020222日开始更新,每日一更,风雨无阻!如有想要了解的法律问题,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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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律师,江苏苏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谭律师自2012年起从事法律工作,独立办理各类案件,有着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及较强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苏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1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婚、刑事辩护、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