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1306167012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劳动纠纷的代理词范本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5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621次举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有关代理权的规定,根据本案原告________(以下简称“原告”)的委托,由我们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一审诉讼活动。现根据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的情况,并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向法庭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以便法庭在评议本案时兼听则明。


 


  一、 原告与被告________确为劳动关系。


  


  二、 原告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均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具体事实计算得出。


  第一、工资部分


  第二、经济赔偿金


第三、车船微机票


 


  三、 被告在庭审过程中主张原告已从大区经理的工作身份转为老业务员无任何事实依据。


  第一、被告所出具的相关证据文件正是能够证明原告相关薪资待遇的证据。


第二、被告所出具的证人证言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言辞证据,从时间顺序以及事实层面都无法证明其关于原告身份转换的文件有效送达给原告。


 


  四、 被告因自身的债务而要求原告承担无任何依据,且与本案诉争无任何的关联性。


  第一、被告在庭审过程中称其自身未收回的销售货款应由原告来承担,没有任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二、被告自身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劳动关系的诉争无任何关联性。该项债权债务关系为其与本案无关第三方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被告向原告主张该项权利当属主张对象错误。


 


  五、 原告的诉讼主张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六、 被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严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性规定。


  第一、 被告在未经过任何向法院申请的情况下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严重违反我国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


第二、 被告在明知将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却在庭审过程中让其三名证人共同旁听庭审过程,直至原告宣读完《起诉状》。


 


  综上所述,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事实关系清楚和法律依据明确,被告违法事实清楚确凿,其理应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责任。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    日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3061670128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5.4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10次 (优于99.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59081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777篇 (优于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志博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71660 昨日访问量:65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