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1306167012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刑事自诉状(自诉案件用)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3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347次举报

刑事自诉状(自诉案件用)


              刑事自诉状(自诉案件用)

  ┏━━━━━━━━━━━━━━━━━━━━━━━━━━━━━━━━━━━━━━┓
  ┃自诉人                                   ┃
  ┠──────────────────────────────────────┨
  ┃                                      ┃
  ┠──────────────────────────────────────┨
  ┃                                      ┃
  ┠──────────────────────────────────────┨
  ┃                                      ┃
  ┠──────────────────────────────────────┨
  ┃被告人                                   ┃
  ┠──────────────────────────────────────┨
  ┃                                      ┃
  ┠──────────────────────────────────────┨
  ┃                                      ┃
  ┠──────────────────────────────────────┨
  ┃                                      ┃
  ┠──────────────────────────────────────┨
  ┃               案由和诉讼请求                 ┃
  ┠──────────────────────────────────────┨
  ┃                                      ┃
  ┠──────────────────────────────────────┨
  ┃                                      ┃
  ┠──────────────────────────────────────┨
  ┃                事实与理由                  ┃
  ┠──────────────────────────────────────┨
  ┃                                      ┃
  ┠──────────────────────────────────────┨
  ┃                                      ┃
  ┠──────────────────────────────────────┨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
  ┃                                      ┃
  ┠──────────────────────────────────────┨
  ┃  此致                                  ┃
  ┠──────────────────────────────────────┨
  ┃               人民法院                   ┃
  ┠──────────────────────────────────────┨
  ┃附:本诉状副本  份                            ┃
  ┠──────────────────────────────────────┨
  ┃                          自诉人:         ┃
  ┠──────────────────────────────────────┨
  ┃                        年  月  日       ┃
  ┠──────────────────────────────────────┨
  ┃                                      ┃
  ┗━━━━━━━━━━━━━━━━━━━━━━━━━━━━━━━━━━━━━━┛
  

  注:1.本诉状供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用,用钢笔或者毛笔书写。
  2.“自诉人”、“被告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3.“案由和诉讼请求”栏,应当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以增加中页。
  5.自诉状副本份数应当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3061670128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5.4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10次 (优于99.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59081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777篇 (优于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志博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73067 昨日访问量:125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