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1306167012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民事反诉状(民事被告或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反诉用)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3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325次举报

民事反诉状(民事被告或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反诉用)


  

  ┌─────────────────────────────────────┐
  │ 反诉人(本诉被告)                           │
  ├─────────────────────────────────────┤
  │                                     │
  ├─────────────────────────────────────┤
  │                                     │
  ├─────────────────────────────────────┤
  │                                     │
  ├─────────────────────────────────────┤
  │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
  ├─────────────────────────────────────┤
  │                                     │
  ├─────────────────────────────────────┤
  │                                     │
  ├─────────────────────────────────────┤
  │                                     │
  ├─────────────────────────────────────┤
  │                                     │
  ├─────────────────────────────────────┤
  │              反诉请求                    │
  ├─────────────────────────────────────┤
  │                                     │
  ├─────────────────────────────────────┤
  │                                     │
  ├─────────────────────────────────────┤
  │                                     │
  ├─────────────────────────────────────┤
  │             事实与理由                   │
  ├─────────────────────────────────────┤
  │                                     │
  ├─────────────────────────────────────┤
  │                                     │
  ├─────────────────────────────────────┤
  │                                     │
  ├─────────────────────────────────────┤
  │                                     │
  ├─────────────────────────────────────┤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
  │                                     │
  ├─────────────────────────────────────┤
  │                                     │
  ├─────────────────────────────────────┤
  │                                     │
  ├─────────────────────────────────────┤
  │     此致                              │
  ├─────────────────────────────────────┤
  │       人民法院                          │
  ├─────────────────────────────────────┤
  │ 附:本反诉状副本  份                         │
  ├─────────────────────────────────────┤
  │                       反诉人           │
  ├─────────────────────────────────────┤
  │                     年  月  日         │
  └─────────────────────────────────────┘
  

  注:1.本反诉状供民事案件被告或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反诉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反诉人、被反诉人栏,应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反诉人署名栏,是公民的,应署名或盖章;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5.反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反诉人的人数提交。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3061670128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5.4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10次 (优于99.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59081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777篇 (优于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志博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73000 昨日访问量:124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