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1306167012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项目借款合同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2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325次举报

项目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贷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___万元,其中自筹___万元,
  其它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贷款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台(套)___万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万元;
  其它_____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____年__月__万元、____年__月__万元、
  ____年__月__万元、____年__月__万元、
  ____年__月__万元、____年__月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____(公章)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贷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____(签章)
  贷款方:(单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_______(签章)
  保证人:(单位)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3061670128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5.3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10次 (优于99.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59050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785篇 (优于99.39%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志博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25095 昨日访问量:298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