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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争议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0日|分类:股权纠纷 |786人看过

股权争议

作者:武云飞律师 时间: 2012-05-23 查看(228)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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