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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木器漆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2016年02月13日 | 发布者:高志博 | 点击:65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项 目限 量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750光泽(60°)≥80600550光泽(60°)80700苯%                  ≤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   

项 目
限 量
硝基漆类
聚氨酯漆类
醇酸漆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
750
光泽(60°)≥80600
550
光泽(60°)80700
苯%                  ≤
0.5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           ≤
45
40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
-
0.7
-
重金属
可溶性铅
90
(限色漆)/(mg/kg)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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