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著作权究竟归谁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在讨论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何方时,首先要清楚什么是法律中所谓的作品,哪些作品是法律中的作品。
一.作品的范畴
我国法律中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在区分作品与非作品时要注意以下的几种特殊情形,它们不属于作品的范畴: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2.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作品的著作权到底归属何方?
合作作品:
在作品的分类中,合作作品与独立作品呈现出一种对应的关系。
法律中所谓的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
而在合作作品中,又可以将合作作品分为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和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如果要对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那么首先应当正确的判断出作品到底属于何种作品?对合作作品而言,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成立:
1.合作作者有合作创作的合意。合意”是指完成作品的作者之间有共同合作创作的意图。但这并非意味着合作者事先有意思联络,可以在一部分合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加入进来;也不必要求各自创作部分在同一时间完成。
2.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的行为。这里所谓的共同创作是指合作作者依合意都对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
3.产生的合作作品必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职务作品:
所谓的职务作品是指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而在职务作品中又可以分为一般的职务作品和特殊的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特殊的职务作品指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受委托的作品:
委托作品是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委托, 按照委托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进行创作的作品。
受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