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地产律师】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青XX,女,汉族,198X年X月2X日出生,住XX三河镇王魁村4组。
被申请人:周XX,女,汉族,194X年X月X日出生,住XXX金牛乡互助组一组。
被申请人:叶XX,男,汉族,1971年X月X日出生,住XX金牛乡互助组一组。
被申请人:叶X,男,汉族,1949年X月X日出生,住XXX金牛乡互助组一组。
请求事项:请求将原诉讼请求变更为如下请求
1、判令位于XXX街道“金科苑”XX号X幢(原33幢)3单元6楼11号(即XXX路X号X栋X单元X楼X号)房屋归申请人所有;
2、判令被申请人立即为申请人办理请求1中房屋的过户手续并承担因被申请人怠于履行过户手续而导致申请人向房管部门多支付的费用;
3、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共计8000元;
4、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被贵院受理,经查实双方争议的房屋,即XXX街道“金科苑”XX幢X单元X楼X号房屋在房管部门登记的位置是XX号X栋X单元X楼X号。另外,由于被申请人怠于履行过户手续,导致申请人要向相关部门支付更多的费用,该费用是由于被申请人怠于履行过户手续导致的。因此,申请人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特向贵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 年 月